网警提醒:网络赌博莫要碰,倾家荡产一瞬间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应用和网银等移动支付行业的日益发达,为网络赌博提供了发展的媒介和逃避监管的便利。有些不法之徒将赌桌“搬”上网络,通过各种渠道散发涉赌违法信息,大肆招揽参赌、收取赌资甚至诈骗。有的人想着大捞一把,结果却“着了道”。
赌徒到公安机关自首,6年输了600多万
2019年5月21日,洛阳嵩县田湖镇派出所接到陈某主动报案称,自2012年经朋友介绍接触网络赌博后,陈某先后接触五六个网络赌博平台,截至2019年5月份,就输掉了600多万元。这次报案是自首也是举报,因为现在仍有人经营着网络赌博平台。
据陈某交代,他家境比较优越,过着让很多同龄人羡慕的生活。2012年6月份,经朋友介绍第一次接触了名为“诚信在线”“阳光在线”等网络赌博平台。刚开始,“够义气”的朋友称陈某不用投钱,赢了归陈某,输了算朋友的。起初陈某也确实赢过一些钱,吃了甜头的他开始自己投入,多数时间都是赢少输多,为了搬回成本,他一次次加大赌注,就这样在2012到2016年,陈某在朋友推荐的网络赌博平台输了共200多万元。
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随后,另一朋友找到陈某称,他家人也在经营网络赌博平台,如果通过他玩,还可以挣洗码费(赌资返点)。陈某交代,“只要账户里还有钱,我就想一直玩下去,要不然心里难受,睡不着觉。”就这样沉迷网络赌博的陈某在翻盘的幻想中越陷越深,不断有朋友找到陈某,邀请他到自己经营的网络赌博平台进行赌博,2017年至2018年间,陈某在朋友们提供的多个网络赌博平台输了300多万。陈某不仅把所有积蓄输光,“有的网络赌博平台还欠了不少钱”。他曾无数次痛定思痛想彻底戒赌,但手上一有了钱,就会鬼使神差地打开网站。
由于案情重大,接到线索后,洛阳市公安局、嵩县公安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进行侦查。
67岁老人沉迷赌博,发动全家参与经营网络赌博平台
侦查期间,办案民警发现田湖镇67岁老人董某,经朋友介绍,获取了“百家乐”的下级账号和密码,为了赚取洗码费(赌资返点),供其继续赌博,便在自己家开设网络赌场。不会操作电脑的董某将账号和密码交给儿子张某操作管理。张某便在外寻找赌徒到自己的网络平台赌博,“张某不在家的时候,董某便找来女儿或儿媳管理账号。”
循线追踪多地抓捕
专案组通过对涉赌平台的分析了解到该平台服务器均在境外,参赌人员众多,资金流水频繁,工作难度大。专案组民警迎难而上、攻难克艰,抽丝剥茧,最终查明这是一个利用境外网络赌博平台开设赌场的团伙。服务器均设在缅甸、越南等地。该团伙以境外赌博公司为依托,以给下线参赌金额高额提成牟利为诱惑,招募国内代理人员,再由代理人员发展下线,下线在参赌的同时,也发展组织其他人员参与赌博,并获得洗码费(赌资返点)。在掌握了大量犯罪证据后,洛阳警方循线追踪,先后在陕西、山西、河北、湖南等地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31人,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网络赌博新形式
赌博团伙在微信群、QQ群利用“发红包”功能,通过群聊进行“赌大小”“压数字”等赌博活动。赌客们向庄家转账下注,然后通过猜庄家发送的随机红包的尾数或大小进行赌博活动。还有一些披着棋牌游戏外衣的赌博APP,在游戏过程中发生赌注交易,并在赌资提现时,编造所谓“差价”和“汇率”,牟取大量利益。
赌场庄家只赚不赔网络赌博”十赌九诈
以命名为“龙虎斗”的网络赌博方式为例,由于是通过网络传输数据,赌场的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进而干预相关结果:“买龙的多就开虎,买虎的多就开龙,赌场永远稳赚不赔。”有些网络赌博还由所谓的庄家设局,提前算好概率,通过内外串通等手段,欺骗参与者投注资金。
在网络赌博的两端,一头是居心叵测的庄家,一头是任人摆布的赌客,往往不需要太长时间,后者就能倾家荡产。天上不会掉馅饼,参与或组织网络赌博都是违法行为,请您擦亮眼睛,远离网络赌博骗局。切记网络赌博危害大,倾家荡产一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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