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开盘赌球会构成犯罪吗?
本期作者:庭立方·四川卓安刑事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自己开盘赌球可能会涉嫌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
一、什么是赌博罪?
赌博罪是指主观上以营利的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其中,聚众赌博是指组织多人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的行为,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的行为。
例如:
张三在世界杯足球赛期间,在赌博网站中注册为会员,参与网上赌球活动,并利用自己的赌球账号生成多个虚拟子账号,提供给李四、王五、赵六、王二麻子等人使用,收取一定“使用费”。
上述四个虚拟子账号只能虚拟投注,但可根据世界杯比赛实际情况,计算出虚拟的输赢金额后兑换成现金。张三的行为就可能涉嫌赌博罪。
二、什么是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罪是指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例如:
张三长期在赌球网站上作为代理接受投注并参与赌球网站的占股分成。张三的行为就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罪。
三、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赌博罪
开设赌场罪
主体要件
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要件
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
故意,一般都有营利的目的
客体要件
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
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客观要件
个人反复参与赌博、纠集他人参与赌博
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
规模
较小
一般较大,其营业场所大,赌博的工具齐全,赌博方式多样,有专门为赌场服务的人员
场所
不固定
一般具有固定的营业地点和场所
时间
临时性、短暂性
持续性和稳定性
四、自己开盘赌球构成何罪?
情形一:足球锦标赛期间,张三因自己对足球比较了解,身边也有许多朋友有兴趣参与赌球。于是,张三便策划自己坐庄开赌,召集十来个朋友进行线下直接押注竞猜。
此种情形下,若张三抽头渔利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或者赌资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就可能涉嫌赌博罪。
情形二:(在情形一的基础上)张三尝到甜头后,开始频繁接受下注,并为了方便大家下注组建了微信群聊。群成员只需在球赛开始前在群里下注,球赛开始后不再接受赌注,比赛结果出来后按照输赢情况收钱或付钱。
此种情形下,张三就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罪。
五、写在最后
“小赌未必怡情,大赌一定伤身”,上述张三的故事为我们敲响警钟——自己赌球赔钱,自己开盘赌球则赔自由。如果您遇到了此类问题,欢迎留言或私信咨询,有问必答。
作者简介:
庭立方,是一家覆盖全国的刑事律师平台。庭立方严选律师和团队,对律师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统一监督,按严选标准对律师进行认证评级,让律师的专业经得起检验。
庭立方·四川卓安刑事律师事务所,四川首家也是唯一一家只做刑事案件的专业律所,由全国知名刑事律师成安博士担任首席律师,北京大学、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各大知名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共同组建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