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赌球网站当代理赚“水钱”,海口3男子获刑!
随着卡塔尔世界杯开赛
非法赌球引起关注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获悉
往年世界杯期间
有不少人因非法赌球被判刑
案例1
为赌球网站当代理赚“水钱”,海口3男子获刑
2018年世界杯期间,被告人邓某担任某赌球网站的代理,先后给被告人吴某、徐某开设下级代理账号,吴某、徐某通过微信群招揽赌客并接受客户投注下单。吴某先后建立了“世界杯下单群”“欢迎光临法国世界杯后球迷交流群”,徐某建立了“世界杯交流群”。邓某将赌球赔率、下单信息等发给吴某、徐某,让两人在群里发布,有时邓某自己在群里发布,促使赌客下单。吴某、徐某接单后通过代理账号进行投注或让邓某在该赌球网站投注,以此来赚取“水钱”和提成。
2019年4月23日3时许,民警在海口市龙华区将徐某抓获,从徐某处扣押银行卡1张、身份证1张、苹果手机1部;同日在海口市琼山区将吴某抓获,从吴某处扣押银行卡7张、苹果手机1部、苹果手表1块、电脑主机1台;同日4时30分许在海口市龙华区将邓某抓获,从邓某处扣押黑色苹果手机2部、银行卡4张、电脑主机1台。
海口龙华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邓某、吴某、徐某为了获取营利,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利用微信群招揽赌客接受投注,其三人的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邓某还招募被告人吴某和徐某为下级代理,由吴某和徐某接受投注,情节严重。据此,该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邓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被告人吴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被告人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判决后,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海口中院二审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邓某开设赌场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据此,该院依法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2
万宁6人合伙“当庄”开盘赌球获利17万余元
2018年世界杯期间,被告人李某、符某、陈某、唐某及吕某、赵某(二人均另案处理)六人协商合伙当庄开盘赌球,六人分成五股,每股10000元占20%。其中吕某、赵某合占一股,合股出资10000元人民币(实际全部由吕某出资);李某(实际未出资)、陈某、符某及唐某各出资10000元人民币,各占一股,出资的四万元本金由陈某统一保管。
随后,被告人陈某和海口一名绰号“弟哥”的老板联系,要球盘盘口网站。双方约定,李某等六人在网上下注的部分进行五五分成。
六人利用吕某提供的电脑在琼中某酒店房间开盘当庄赌球,陈某主要负责网上下注及账目管理,其余人各自在交际圈发放赌球盘口信息及接受有押球意向的客户下注,然后通过微信将下注情况发给陈某。陈某收到其余五人发来的下注信息后,由陈某本人或符某、李某、唐某等人手写下注单。
根据赌客下注情况,六人协商决定将六人合股能进行赔付的部分下注合伙单吃,下注金额过大的部分在网上下注。比赛结束后,陈某根据登记的下注情况与其他五个人结算,其他五个人再和各自的客户结算。
据统计,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7月15日,六人利用赌博网站开盘供人赌球,共获利170996元。其中,通过李某微信转账下注的赌资为83822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符某、陈某、唐某伙同他人以获利为目的,利用赌博网站接受投注,组织赌博活动,从中共获利170996元,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李某、符某、陈某、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均可以从轻处罚。但因近年来网络赌球的违法行为较为猖獗,对各被告人适用缓刑容易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四被告人均不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符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陈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继续向被告人李某、符某、陈某、唐某每人分别追缴违法所得24200元予以没收。
判决后,被告人不服判决。海南一中院二审认为,原判认定上诉人李某、符某、陈某、唐某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据此,法院依法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
“通过非法渠道‘赌球’可能涉嫌赌博”
世界杯期间,记者发现,有一些市民在朋友圈转发“赔率”“盘口”等信息,这样的“赌球”违法吗?海南问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何烨介绍,从我国现有法律来说,除了特许的正规彩票代理机构外,其他机构和个人都不能发行彩票。
“若是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彩票或参与‘赌球’,可能涉嫌赌博。”何烨介绍,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聚众赌博”根据司法解释,包括下列情形:一是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是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是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是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以赌博为业”则是指以赌博为常业,赌博所得为生活或挥霍之重要来源的人,或者虽有正当谋生手段,但长期在业余时间从事赌博的人。
“当庄”涉嫌开设赌场罪,最高可判10年
何烨介绍,对于购买或贩卖私人“庄家彩票”或国外博彩公司的彩票,其行为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
对于开设私人盘口的“庄家”,其行为是典型的聚众赌博行为或开设赌场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累计到5000元以上或赌资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聚众赌博行为;根据第2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的,则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因此,开设盘口的私人“庄家”将会涉嫌赌博罪、开设赌场罪,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为境外赌球公司设立代理处的行为,根据《解释》第2条的规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其行为同样构成《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罪。
此外,作为运营方,在没有特许资格经营的情况下,网络销售彩票,其行为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如果运营方是在利用赌球非法吸纳公众资金,则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运营费在吸纳公众资金后将资金占为己有,则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
提醒:娱乐竞猜须通过合法途径
此外,一些涉及投注的网站或App一般会以免费注册、充值优惠、巨大赔率等多种方式吸引网民投注。庄家会实时调整赔率,让小部分人赢,大部分人输。即便你投注中了,对方也能设置成失败,甚至关闭网站。
何烨提醒市民,世界杯这一类竞技运动牵动众多球迷的心,但娱乐竞猜须通过合法途径,切莫激动之余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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