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评论:在环保上打马虎眼?小心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转自:中国环境网
近段时间,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先后曝光了广安、德阳、遂宁、宜宾、巴中等地多起大气污染典型案例,这些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企业,有的被立案调查、有的被查封、有的给予行政处罚。
公开曝光顶风作案企业,既是自曝“家丑”,将相关违规违法企业公之于众,也充分表明各地对环境污染零容忍和依法整治环境污染问题的决心。
长期以来,总有个别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一己之利,要么该上的污染治理设施“短斤少两”,要么建有设施不正常运行,遇到相关部门检查“开机欢迎、关机欢送”。在“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共识下,仍有个别企业胆大妄为、以身试法,行违法违规排污之事,必须给其敲响警觉,依法坚决整治。
发展经济是为了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同样也是为了民生。生态文明是人人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建设美丽中国,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谁也不能只说不做、置身事外。谁胆敢在环保上打马虎眼、耍小聪明,谁就会栽跟头、被淘汰。正所谓“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期望被曝光的企业能引以为戒、及时醒悟,用切实可行的整改成效做好指名道姓公开曝光的“后半篇文章”。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是公众的热切期盼。各地在开展大气污染监督帮扶工作中,既要深入开展送法入企工作,也要坚决查处涉气环境违法行为。教育引导和帮助企业切实增强全民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培育生态道德和行为准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特征之一。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仅是中央的硬要求,也是企业发展壮大、行稳致远的前提条件。地方党委政府要守牢“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底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铁腕治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各类企业要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持向“绿色发展”要市场要动力,在高质量发展的赛道上跑出更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