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房每日违约金为购房款的“十万分之一”?检察院:支持起诉
0.1‱
你看得懂这个符号吗?
你知道这个数字代表多少吗?
买房近三年收不到房
长沙40多户业主
将“恩瑞御西湖”的开发商诉至法院
庭审中开发商强调
其逾期交房每日违约金
为购房款的
“十万分之一”(0.1‱)
审判长还以为听错了
又重复问了一遍
答案还是:
按0.1‱
(逾期在120日之日)
或0.11‱
(逾期超过120日之后)
支付违约金
有人感慨
“按十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比例算
开发商违约100年都行”
“违约成本不要太低
难怪迟迟不交房”
一天的违约金是20元
12栋的多名业主介绍,已经支付的房款均在200万元以上。按十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比例,一天的违约金是20元,违约一年才7300元。相当于业主200万的资金被开发商占用一年,才获得7300元的赔偿,开发商逾期交房十年,仅需支付7.3万元赔偿;违约一百年,也才73万元。
律师贺律川告诉记者,对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法律并没有统一规定,一般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逾期交房违约金按日计算,为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三,较为普遍且合理,但约定为“十万分之一”的确少见,开发商有排除己方责任和义务的嫌疑,在格式合同中应属无效条款。
记者注意到,江西高院曾专门发文规范裁判标准,认定逾期交房违约金合理范围为“日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三”。
开发商多次爽约
该涉诉楼盘名为“恩瑞御西湖”,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湘江新区),由恩瑞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长沙西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原告为该楼盘的17号栋和12号栋业主。2020年4月,12栋开盘。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此前该楼盘已多次延期交房。
第一次是发短信告知业主,交房时间推迟到2022年3月20日。业主按约去收房,却发现售楼部没人,房子也没完工,业主们还以为开发商跑路而报警。
2022年10月上旬,12栋业主收到正式交房通知书,称将在当年10月17日至20日交房。然而交房前两日,开发商再次爽约,短信通知业主交房延期。准业主们去到楼盘现场发现,该楼栋保温层、防盗门、层高等都存在争议。
没有竣工验收就通知交房
对于存在延期交房的事实,被告并未否认,但对于交房标准,原被告产生巨大分歧。
原告代理律师则指出,商品房竣工验收,应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这是强制性规定。
其次从上述证据看出,被告并未通过消防验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订版)第十三条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就要求业主收房,不止是12栋。被告承认,17栋是在距报纸公告交房近一年后,才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而12栋至今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
审判长当庭询问被告,“没有竣工验收就(通知)交房了?”被告沉默。
检察机关的积极帮助“支持起诉”
庭审现场,携带了购房合同原件的业主称,在“逾期交房责任”的章节中,合同规定,“逾期超过120日,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的0.11‱。而该合同第七款第1(2)项则写明的是:买受人逾期未付款超过30天的违约金是0.1‰(即万分之一)。
一方面规定了“十万分之一”,另一方面又规定不低于“万分之一”,合同中的条款是矛盾的。
12栋多名业主称,他们要求法院按至少万分之一,或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交房违约金,并由开发商承担诉讼费等开支。
近些年来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
因开发商逾期交房、办证
引发的纠纷大量涌向法院
对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律师称法律并没有统一规定
一般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但很显然
十万分之一的畸低的违约金
对于开发商来说
根本难以约束其正常履行合同
也无法“填平”对购房人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规定: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
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
加重对方责任
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下
格式条款无效
这一次买房人向“霸王条款”叫板
不仅是自身的维权行动
还得到检察机关的积极帮助
长沙岳麓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
已对此案“支持起诉”
“支持起诉”是
人民检察制度的一项新兴业务
检察院机关出庭支持起诉
也亮明了对这种霸王条款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