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骑自行车,真有可能违法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一准则早已深入人心。但酒后骑自行车被罚,可能不少人还是第一次听闻。近日,在海南海口,一男子骑自行车与他人发生争执,执勤民警闻到男子身上浑身酒气,要求接受检查。经过吹呼气式酒精检测,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12mg/100ml,已达到醉酒状态。最终,男子被警方行政处罚。
期间,有不少网友质疑、甚至抬杠,“现在醉酒骑自行车也违法违规了吗?”其实,对此法律法规里早有明文规定。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不得醉酒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十五项之规定,醉驾自行车,可以给予警告或罚款50元处罚。由此可见,警方这次处罚得有理有据。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处罚还为不少人清除了酒驾认知里的一些误区。驾驶非机动车造成的社会危害一般相对较小,刑法没有将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入罪,但这并不意味着醉驾非机动车不违法。严禁酒驾,禁的是酒后驾驶任何交通工具,无论是各种非机动车还是畜力车,法律都是严禁醉酒驾驶的。
另外,如果醉驾非机动车造成了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民事赔偿的数额也可能很高。比如这次处罚中,警方之所以要查男子是否醉驾,就是他在骑车时疑似和行人产生碰撞,双方发生争执。醉酒的人走路都东倒西歪,更别说骑自行车了,其行为不仅可能害他人,还可能害自己。
据《现代快报》消息,10月10日晚,知名脱口秀演员王勉在社交平台发文称“酒后不能骑车哦”,并晒出了一张CT诊断图,诊断显示肋骨骨折。虽然这条动态很快被删除,但有网友马上就指出,酒后骑自行车也可能涉嫌违法。律师当时也表示,如果达到醉驾标准,也是违法行为。
经过这次普法,我们对于“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解释可以“扩大”一些了。当看到类似新闻时,网友多一些质疑可以理解,不过同时也应该对法律法规多一些敬畏,对警方执法行为多些理解和配合。如此,才会换来平安和幸福。
上游新闻评论员 康磊
编辑 龙春晖 责编 王蓉 审核 陈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