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禁毒主题获奖文艺作品表彰大会在新源县召开
为进一步推进伊犁州“6.27”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持续开展,结合国家今冬明春禁毒宣传下基层活动, 2019年1月4日下午,新疆伊犁州禁毒办在新源县召开现场表彰大会,对2018年5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禁毒办举办的“我与禁毒”文学作品、学生手抄报、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大赛获奖个人进行表彰,并对近期州直禁毒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会上,伊犁州禁毒办副主任,州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周旭宣读了《关于“我与禁毒”文学作品、学生手抄报、书法绘画、摄影作品获奖人员的表彰通报》,对伊犁州获奖的26名学生及工作人员进行通报表扬。此次参赛活动中伊犁州新源县、伊宁市、察布查尔县、霍城县禁毒办积极组织教育局、学校及其他单位参与,获得不同等次的奖项,其中新源县第一中学成绩突出。与会领导为17名获奖学生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金。
伊犁州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热甫哈提·托乎旦木充分肯定了新源县等参赛县市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全州禁毒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禁毒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政府关于禁毒示范创建工作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三是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全面开展禁毒工作时,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也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压实责任,高标准做好迎检迎考工作,确保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州工作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新源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网信党工委书记刘志刚主持会议并就抓好新源县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进行强调:一是认真领会会议精神,迅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以此次表彰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坚定做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持续、深入推进“6·27”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以校园为重要阵地,发动社会各方广泛参与,有效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三是突出工作重点、拓展教育形式,努力实现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使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一步增强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四是号召全县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向受表彰人员学习,更加自觉地参与到全县禁毒工作中来,锲而不舍地将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推向深入,为伊犁州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州作出新的贡献。
新源县政府副县长、教育工委副书记张宝平,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汪晓东,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志雄,县禁毒办主任、公安局副局长黄国庆,县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柳永斌,全县各中小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县第一中学部分师生等300余人参加会议。(王建武 陈玉海 关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