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成全社会焦点 “悬在头顶上的痛”这次能治好吗?
仰角对准楼栋外墙的高清智能摄像头。记者 戴凛 摄
近年来,高空抛物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然而,因一时难以揪出肇事者,导致一些高空抛物伤者难以得到赔偿,或是出现“一人抛物,全楼赔偿”的现象。
【现象】
高空抛物事件频发
高空抛物坠物造成的损害,被称为“悬在头顶上的痛”,长期没有得到解决。有研究表明:一个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可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抛下来可砸破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来可使人当场死亡。
“烟头、垃圾袋、玩具,还有的往楼下吐痰。”家住天元区新澜府小区的管女士说,一次,楼上住户丢下一个未熄灭的烟头,直接落在她的头上,所幸接触点是烟嘴。而她的车顶上也能看到很多小凹槽,大多是被楼上抛下的不明物体砸的。
记者也梳理了近年来我市发生的部分高空抛物伤人事件。
2015年7月12日,南岳岭一村8栋附近,11岁男孩小兆(化名)被一袋从天而降的垃圾击中后脑勺,颈椎被砸脱位。
2016年4月23日,家住花园一村的李女士经过小区过道时,被一包高空抛下的垃圾砸中。
2017年3月29日,佳兆业·金域天下小区,有人往楼下扔锅碗瓢盆。
2018年4月22日,海韵天城小区有人扔玻璃瓶、包、木沙发,两辆小车被砸中受损。
2018年5月18日,美的城小区,一名五个月大的婴儿被楼上抛下来的塑料瓶砸中头部,被砸的部位红肿。
2018年10月11日,凿石花园小区业主王女士把车子停在自家楼下,没想到有人从楼上丢下两颗螺丝,将车后窗玻璃砸破。
【条文】
物业公司将无法置身事外
湖南卓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聂炜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或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伤的,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可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使用人给予补偿。此外,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加害人除应承担一般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
在此规定下,同一楼内的住户高空抛物砸到了行人或车辆,如果查不出来究竟是谁造成的损害,就只能让无法自证无责的全楼居民共同承担补偿责任。
民法典草案第1254条则对市民普遍关注的高空抛物问题有了更明晰的规定。更加强调查清责任人(即抛物人),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而且物业公司也将无法置身事外。
聂炜介绍,根据草案,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这有利于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比如在小区安装面向高空窗台的摄像头,促使高楼抛物的行为大幅减少,甚至不再出现。
【对策】
窗外丢烟头被抓拍曝光
株洲明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明峰银座管理处主任杨德干介绍,小区投入使用后,就张贴了不少“禁止高空抛物”的宣传海报,并多次入户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但效果并不理想。物业仍经常接到低层住户的投诉,称楼上住户乱扔物品,比如烟头、龙虾壳等,甚至还出现过扔啤酒瓶的事件。由于未对他人造成实质性的伤害或损失,加之缺乏相关证据,最后只能是不了了之。
“小到一个烟头,都能自动抓拍,因此小区安装高空摄像头后,基本没有出现过高空抛物事件了。”去年5月,物业公司决定安装一批高空抛物高清智能摄像头,这些摄像头仰角朝向居民楼的外部。只要有人在楼上往窗外抛物,系统的感应功能就会立即抓拍到抛物动作,物体被抛出窗户时再抓拍一张照片,这样就捕捉到抛物轨迹,锁定证据,也就直接锁定了肇事者所在的房号。此外,只要系统发现高空抛物,就会自动报警。杨德干说,摄像头安装一年来,小区仅在今年春节期间发生过一起乱扔烟头的事件。物业人员将抓拍图片发到业主微信群后,抛物者主动向全体业主道歉。
“一方面能给高空抛物者产生震慑作用,另一方面,物业公司也能规避一定的侵权风险。”杨德干说,目前在建的明峰庭院小区也已加装高空抛物高清智能摄像头,希望用高科技扼杀这种行为。
来源/株洲晚报 记者/戴凛
编辑/黄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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