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打工受工伤了,我们能享受哪些待遇?这篇文章都说清楚了!
原标题:在深圳打工受工伤了,我们能享受哪些待遇?这篇文章都说清楚了!
上一期烟花跟大家聊了聊
深圳医保一二三档的区别
这一期咱们来聊聊“工伤保险待遇”吧
什么情况算是工伤?职业病算吗
万一工伤了,我们能享受多少待遇?
……
咱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你可能用不到,但是了解一下不吃亏!
希望我们都没有机会用上
希望大家都能顺顺利利、升职加薪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注意: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像“网球肘”“鼠标手”目前还不是法定职业病。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在深圳本地宝微信公众号聊天对话框发送【工伤】可获取工伤保险认定入口和指南
因工伤期间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
可以申请工伤医疗记账
这样工伤职工住院治疗费用
就可以按规定由医院直接与社保局结算
1.受伤害职工在本市参保且已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
2.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治疗或属延长医疗期、工伤复发、医疗依赖等情形;
3、记账费用必须是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
4.工伤案件不涉及第三方责任。
办理渠道三选一办理即可
1、医院办理:已参保并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在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或在延长医疗、工伤复发或医疗依赖期内入院治疗时,若案件不涉及第三方责任,可直接在深圳市工伤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办理工伤记账;
2、网上办理:深圳市社保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或“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网页办理;
网址:http://hrss.sz.gov.cn/szsi/
在文章中可能没办法点开网址,在深圳本地宝公众号回复【社保】进入入口2,也是该系统哦
3、各区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窗口办理记得携带工伤职工身份证或社保卡、入院通知书/证明材料哦。
已参保职工因伤(病)依法认定为工伤后
满足一定的条件
可以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请条件:
1.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2.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1一10级伤残等级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申请条件:
1.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5一10级伤残等级;
2.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
①5一6级伤残的伤残职工本人提出;
②7一10级伤残的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伤残津贴申请条件:
1.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4级伤残的伤残职工要求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2.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6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温馨提示: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那么多待遇
看来看去可能有点懵
咱怎样能快速知道
自己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呢
咱也可以直接在系统上进行测算哦
深圳社保自助终端和微信端
都同步上线了这个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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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轻松算
在深圳本地宝微信公众号聊天对话框
发送【工伤】
即可获取测算入口
点击选择【受伤年份】、【受伤等级】、【是否离职】、输入受伤时参保工资、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入住院天数,然后点击【点击测算】按钮,就可以测算出大概结果,测算结果仅供参考,不做核发依据哦
温馨提示:
该功能以已参保、无第三方责任和无超时申报情形进行测算。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或者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支付费用。
最终结果以待遇核准发放文书为准。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批准转地级以上市以外门诊治疗、康复及住院治疗、康复的,其在城市间往返一次的交通费用及在转入地所需的市内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全省工伤保险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50元/天的标准执行,按次支付。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死亡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靠死亡职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图源:酷吧
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规定,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图源:酷吧
虽然说工伤待遇还挺多
但是烟花希望咱们都用不上
都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
本期的社保大放送就到这里结束啦
下周四你想听烟花跟你分享什么呢
可以跟我提需求哦
关于深圳社保有什么疑问
也可以加烟花的微信来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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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工资涨1毛
小编有话说
最近有一个小伙伴问烟花
“上班一段时间后,自己掉发很严重,
这算是工伤吗?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吗”
你们可以帮烟花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吗
咱们留言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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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深圳社保等
图源|摄图网、酷吧,已获平台授权
编辑|烟花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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