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停建安居型商品房,迎来共有产权保障房,非深户也可申请!
2023年1月17日下午,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发布《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通告指出,本办法所称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主要采用市场化方式建设筹集,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等,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住房。对非本市户籍常住居民,市政府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住房供需情况,合理设定条件,逐步纳入供应范围。
安安就大家关心的几个问题,作个简单的解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共有产权房的产权分配?
在《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一条【产权份额】中指出,购房人产权份额按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市场参考价格的比例确定,原则上不低于百分之五十;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同批次销售的同一项目的产权份额相同。购房人产权份额和政府产权份额应当在配售通告、买卖合同中明确。
二、共有产权房能上市交易吗?
在大家关心的流转层面,《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九条【封闭流转】指出,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不得转让所持产权份额;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五年的,可以将所持产权份额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的具体办法,由市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封闭流转,安安理解的是,内部流转,内部流转,不能上市交易!
三、我已经在安居房轮候库怎么办?
对于原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的政策,《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五十四条【新旧申请家庭政策衔接】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原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符合228号令及其相关规定条件,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所购住房的使用和处分、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二)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审核合格纳入共有产权住房轮候册的在册轮候人,轮候排序在原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之后。
四、以后还有没有安居型商品房?
《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五十五条【新旧项目政策衔接】指出,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安居型商品房,继续按照228号令及其相关规定执行。
安安很负责任地告诉你,安居房真的木有了,就像当年的经济适用房一样。
五、非深户也能申请吗?
这是很多非深户居民朋友经常关心的问题,《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条中有明确规定:对非本市户籍常住居民,市政府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住房供需情况,合理设定条件,逐步纳入供应范围。
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变化,恭喜非深户朋友。
要过年了,提前祝大家兔年吉祥,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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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安居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