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打赏给主播/游戏充值的钱,可以退回了!最高法明确了
现在的孩子越来越聪明
不少还在咿呀学语的奶娃儿
甚至都会解锁手机了
而年龄更大一些的小孩
用手机玩游戏更是家常便饭
有的“熊孩子”为了玩游戏
或者打赏主播
而偷刷家长钱的事频频发生
甚至在疫情防控期间,
更有不少孩子利用网络学习的机会,
把学习内容替换成各种“充值”活动
1
连江一个11岁男孩,去年4月用妈妈的手机在爱奇艺打赏主播,一晚上刷掉3万多元,事后爱奇艺退款11000元。该男孩也是受到主播的怂恿而花钱刷礼物。
2
福州长乐一9岁女孩去年年6月开始,给游戏主播打赏和买游戏道具,两个月刷掉奶奶8万多元。女孩称,对钱没有概念,是在主播们的“关怀”与诱导下,给他们刷礼物的。
3
武汉10岁男孩,从2月15日到3月20日,他在家中找出妈妈的银行卡和身份证,绑定在妈妈的微信上,然后在“王者荣耀”中充值,购买装备和人物。为了怕被妈妈发现,小富还屏蔽了银行服务短信号码,手机还给妈妈时再解除屏蔽,删除短信提醒。共进行游戏充值46次,共消费了58000多元。
▲(图片源于网络)
难怪有人说,熊孩子加上手机和银行卡,
那就真的等于“坑爹”“坑妈”了。
小编都跟着急了起来
成年人都难免掉入杀猪局
何况是还未有辨别能力的孩子!
那么,未成年人“打赏”支出的钱
到底能不能要回来?
最高法明确如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对这些纠纷的法律解释进行了明确。
01不满8周岁未成年人网游支出一律退还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参与网络游戏所花费的支出,一律应该退还
。这是依法所能得出的当然结论,所以指导意见没有专门规定。
02未成年人”“打赏支出及法定代理人要求返还的,法院应支持返还
《意见》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暑假也即将到来,
各位家长再忙,也应做好教育工作,
少年儿童心智发展尚未成熟,
对于金钱意识较为淡薄,
极易听信他人诱导消费。
控制孩子接触手机时长,
加强陪伴,避免孩子沉迷网络直播与游戏。
来源:南海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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