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球竞赛规则(国际羽联2019版)
定义
运 动 员:参加羽毛球比赛的人。
一场比赛:由双方各一名或两名运动员进行的比赛,是羽毛球比赛决定胜负的基本单位。
单 打:双方各一名运动员进行的比赛。
双 打:双方各两名运动员进行的比赛。
发球方:有发球权的一方。
接发球方:发球方的对方。
回 合:自开始发球至死球前的一次或多次连续对击。
一 击:运动员试图击球的一次挥拍动作。
以下斜体字条款适用于残疾人羽毛球比赛。
1 场地和场地设备
1.1 场地应是一个长方形,用宽 40 毫米的线画出(图 1-1)。
图 1-1
注:双打场地对角线长为 14.723 米,单打场地对角线为 14.366米。
1.1.1 轮椅式羽毛球比赛场地分别如图 1-4 和图 1-5 所示。
注:在下列各图中=比赛场区=发球区
图1-4
残疾人羽毛球轮椅式比赛单打比赛场区和发球区
图 1-5
残疾人羽毛球轮椅式比赛双打比赛场区和发球区
1.1.2 站立式半场级羽毛球单打比赛场地如图 1-6 所示。
图 1-6
残疾人羽毛球站立式半场级场地单打比赛场区和发球区 所有其他站立式比赛均使用羽毛球比赛单打和双打标准场地(图 1-1)
1.2 线的颜色应是白色、黄色或其他容易辨别的颜色。
1.3 所有的线都是它所界定区域的组成部分。
1.4 从场地地面起,网柱高 1.55 米。当球网被拉紧时(“规则”1.10),网柱应与地面保持垂直。
1.5 不论是单打还是双打比赛,网柱都应放置在双打边线上(图1-1)。网柱及其支撑物不得延伸进入除边线外的场地内
1.6 球网应由深色优质的细绳编织成。网孔为均匀分布的方形,边长 15~20 毫米。
1.7 球网上下宽 760 毫米,全长至少 6.10 米。
1.8 球网的上沿是用宽 75 毫米的白带对折成的夹层,用绳索或钢丝从中穿过。夹层的上沿,必须紧贴绳索或钢丝。
1.9 绳索或钢丝应牢固地拉紧,并与网柱顶取平。
1.10 从场地地面起至球网中央顶部应高 1.524 米,双打边线处网高 1.55 米。
1.11 球网两端与网柱之间不应有空隙。如有空隙,球网两端应与网柱系紧。
2 羽毛球
2.1 球可由天然材料、人造材料或其混合制成。无论是何种材料制成的球,飞行性能应与由天然羽毛和薄皮包裹软木球托制成的球的性能相似。
2.2 天然材料制作的球
2.2.1 应由 16 根羽毛固定在球托上;
2.2.2 每根羽毛从球托面至羽毛尖的长度,统一为 62~70毫米;
2.2.3 羽毛顶端成圆形,直径为 58~68 毫米;
2.2.4 羽毛应用线或其他适宜材料扎牢;
2.2.5 球托底部为球形,直径为 25~28 毫米;
2.2.6 球重 4.74~5.50 克。
2.3 非天然材料制作的球
2.3.1 球裙由合成材料制成的仿真羽毛代替天然羽毛;
2.3.2 球托应如 2.2.5 所述;
2.3.3 尺寸和重量应如 2.2.2、2.2.3 和 2.2.6 所述。但由于合成材料与天然羽毛在比重、性能上的差异,允许有不超过 10%的误差;
2.3.4 在因海拔或气候等条件不适宜使用标准球的地方,只要球的一般式样、速度和飞行性能不变,经有关会员协会批准,可以变通以上规定。
3 球速的检验
3.1 验球时,运动员应低手向前上方全力击球,击球点必须在端线上方;球的飞行方向应与边线平行。
3.2 符合标准速度的球,应落在场地距离对方端线外沿 530~990毫米之间的区域内(图 1-2)。
图 1-2
4 羽毛球拍
4.1 球拍长不超过 680 毫米,宽不超过 230 毫米,由 4.1.1 至4.1.5 所述的各主要部分构成(图 1-3)。
4.1.1 拍柄是击球者通常握拍的部分;
4.1.2 拍弦面是击球者通常用于击球的部分;
4.1.3 拍头界定了拍弦面的范围;
4.1.4 拍杆通过 4.1.5 所述的部件,连接拍柄与拍头;
4.1.5 连接喉(如有)连接拍杆与拍头。
图1-3
4.2 拍弦面
4.2.1 拍弦面应是平的,用拍弦穿过拍头十字交叉或其他形
式编织而成,编织的式样应保持一致,尤其是拍弦面中央的编织密度,不得小于其他部分;
4.2.2 拍弦面长不超过 280 毫米,宽不超过 220 毫米。拍弦可延伸进连接喉区域;
4.2.2.1 伸入拍弦区域的宽不得超过 35 毫米;
4.2.2.2 包括拍弦伸入区在内的拍弦面总长不得超过330 毫米。
4.3 球拍
4.3.1 球拍不允许有附加物和突出部,除非是为了防止磨损、断裂、振动或调整重心的附加物,或预防球拍脱手而将拍柄系在手上的绳索,但其尺寸和位置必须合理;
4.3.2 球拍上不允许附加任何可能从本质上改变球拍形式的装置。
5 设备的批准
5.1 审批
有关球、球拍、设备以及试制品能否用于比赛等问题,由世界羽联裁定。这种裁定可由世界羽联主动作出,也可根据对其有切身利益的个人、团体(包括运动员、技术官员、设备厂商、会员协会或其他成员)的申请而作出。
5.2 残疾人羽毛球比赛辅助设备
残疾人羽毛球比赛,可以使用轮椅或拐杖;
5.2.1 运动员的身体可用一弹性带固定在轮椅上;
5.2.2 可在轮椅上安装可延伸至主轮外的支承轮;
5.2.3 运动员的双脚必须固定在轮椅的搁脚板上。
6 挑边
6.1 比赛开始前应挑边,赢方应在 6.1.1 或 6.1.2 选项中做出选择。
6.1.1 先发球或先接发球;
6.1.2 在一个场区或另一个场区开始比赛。
6.2 输的一方,在余下的一项中选择。
7 计分方法
7.1 除非另有规定(“礼让比赛”和“替换规则”),一场比赛应以三局两胜定胜负。
7.2 除规则 7.4 和 7.5 的情况外,先得 21 分的一方胜一局。
7.3 对方“违例”或球触及对方场区内的地面成死球,则本方胜这一回合并得一分。
7.4 20 平后,领先得 2 分的一方胜该局。
7.5 29 平后,先到 30 分的一方胜该局。
7.6 一局的胜方在下一局首先发球。
8 交换场区
8.1 以下情况,运动员应交换场区:
8.1.1 第一局结束;
8.1.2 第二局结束(如果有第三局);
8.1.3 在第三局比赛中,一方先得 11 分时。
8.2 如果运动员未按规则 8.1 的规定交换场区,一经发现,在死球后立即交换,已得比分有效。
9 发球
9.1 合法发球
9.1.1 一旦发球员和接发球员做好准备,任何一方不得延误开始发球。
9.1.2 发球员的球拍头完成后摆,任何对发球开始(“规则”9.2)的延误都是延误;
9.1.3 发球员和接发球员,应站在斜对角的发球区内(图 1-1),脚不得触及发球区和接发球区的界线;
图1-19.1.3.1 残疾人羽毛球轮椅式和站立式半场级比赛场地分别如图 1-4 和 1-6 所示;
图1-4图1-69.1.4 从发球开始(“规则”9.2),至发球结束(“规则”9.3),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两脚,必须有一部分与场地的地面接触,不得移动。
9.1.4.1 轮椅式比赛:从发球开始至发球结束,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轮椅必须静止不动,发球员的轮椅自然的逆向移动除外;
9.1.5 发球员的球拍,应首先中球托;
9.1.6 发球员的球拍击中球的瞬间,整个球应低于场地地面上方 1.15 米。
9.1.6.1 轮椅式比赛,发球员的球拍击中球的瞬间,整个球应低于发球员的腋下;
9.1.7 发球开始(“规则”9.2)后,发球员必须连续向前挥拍,直至将球发出(“规则”9.3)。
9.1.8 发出的球应向上飞行过网,如果未被拦截,球应落在规定的接发球区内(即落在界线上或界线内);
9.1.9 发球员发球时,应击中球。
9.2 一旦运动员站好位置准备发球,发球员的球拍头开始向前挥动,即为发球开始。
9.3 一旦发球开始(“规则”9.2),发球员的球拍击中或未能击中球,均为发球结束。
9.4 发球员应在接发球员准备好后才能发球,如果接发球员已试图接发球,即被视为已作好准备。
9.5 双打比赛发球时,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同伴应在各自的场区内。其站位不限,但不得阻挡对方发球员或接发球员的视线。
10 单打
10.1 发球区和接发球区
10.1.1 一局中,发球员的分数为 0 或双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右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10.1.2 一局中,发球员的分数为单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左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10.1.3 在残疾人的羽毛球半场级的比赛中,发球员和接发球员应在各自的发球区发球和接发球。
10.2 击球顺序和位置
一回合中,球应由发球员和接发球员交替从各自所在场区的任何位置击出,直至成死球为止(“规则”15)。
10.3 得分和发球
10.3.1 发球员胜一回合(“规则”7.3)则得一分。随后,发球员再从另一发球区发球;
10.3.2 接发球员胜一回合(“规则”7.3)则得一分。随后,接发球员成为新发球员。
11 双打
11.1 发球区和接发球区
11.1.1 一局中,发球方的分数为 0 或双数时,发球方均应从右发球区发球;
11.1.2 一局中,发球方的分数为单数时,发球方均应从左发球区发球;
11.1.3 接发球方上一回合最后一次发球的运动员应在原发球区。其同伴的站位与其相反;
11.1.4 接发球员应是站在发球员斜对角发球区的运动员;
11.1.5 发球方每得一分,原发球员则变换发球区再发球;
11.1.6 除规则 12 的情况外,球都应从与发球方得分相对应的发球区发出。
11.2 击球顺序和位置
每一回合发球被回击后,由发球方的任何一人和接球方的任何一人,交替在各自场区的任何位置击球,如此往返直至死球(“规则”15)。
11.3 得分和发球
11.3.1 发球方胜一回合(“规则”7.3)得一分。随后发球员继续发球;
11.3.2 接发球方胜一回合(“规则”7.3)则得一分。随后接发球方成为新发球方。
11.4 发球顺序
每局比赛的发球权必须如下传递:
11.4.1 首先是由首先发球员从右发球区发球;
11.4.2 其次是首先接发球员的同伴,从左发球区发球;
11.4.3 然后是首先发球员的同伴;
11.4.4 接着是首先接发球员;
11.4.5 再接着是首先发球员,依此传递。
11.5 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应有发球、接发球顺序错误或在一局比赛中连续两次接发球(“规则”12 的情况除外)。
11.6 一局胜方的任一运动员可在下一局先发球;一局负方的任一运动员可在下一局先接发球。
12 发球区错误
12.1 以下情况为发球区错误:
12.1.1 发球或接发球顺序错误;
12.1.2 在错误的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12.2 如果发现发球区错误,应在死球后予以纠正,已得比分有效。
13 违例
以下情况均属违例:
13.1 不合法发球(“规则”9.1)
13.2 球发出后:
13.2.1 停在网顶;
13.2.2 过网后挂在网上;
13.2.3 被接发球员的同伴击中。
13.3 比赛进行中,球:
13.3.1 落在场地界线外(即未落在界线上或界线内);
13.3.2 未从网上越过;
13.3.3 触及天花板或四周墙壁;
13.3.4 触及运动员的身体或衣服;
13.3.4.1 残疾人羽毛球轮椅式比赛:视轮椅或拐杖为运动员身体的一部分;
13.3.5 触及场地外其他物体或人;
(关于比赛场馆的建筑结构问题,必要时,地方羽毛球竞赛承办机构可以制定羽毛球触及建筑物的临时规定,但其归属的世界羽联会员协会有否决权)
13.3.6 被击时停滞在球拍上,紧接着被拖带抛出;
13.3.7 被同一运动员两次挥拍连续两次击中,但一次击球动作中球被拍框和拍弦面击中不属违例;
13.3.8 被同方两名运动员连续击中。
13.3.9 触及运动员球拍,而未飞向对方场区。
13.4 比赛进行中,运动员:
13.4.1 球拍、身体或衣服,触及球网或球网的支撑物;
13.4.2 球拍或身体,从网上侵入对方场区(击球时,球拍与球的接触点在击球者网这一方,而后球拍随球过网的情况除外);
13.4.3 球拍或身体,从网下侵入对方场区,导致妨碍对方或分散对方的注意力;
13.4.4 妨碍对方,即阻挡对方随球过网的合法击球;
13.4.5 故意分散对方注意力的任何举动,如喊叫、做手势等;
13.4.6 在轮椅式比赛中,
13.4.6.1 运动员击中球的瞬间,其躯干无任何部位与轮椅座面接触;
13.4.6.2 脚未固定在搁脚板上;
13.4.6.3 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双脚的任何部位触及地面。
13.5 运动员严重违犯或屡犯规则 16 的规定。
14 重发球
14.1 由裁判员或运动员(未设裁判员时)宣报“重发球”,用以中断比赛。
14.2 以下情况为“重发球”:
14.2.1 发球员在接发球员未做好准备时发球(“规则”9.4)
14.2.2 在发球过程中,发球员和接发球员都被判违例;
14.2.3 发出的球被回击后,
14.2.3.1 球停在网顶;
14.2.3.2 球过网后挂在网上;
14.2.4 比赛进行中,球托与球的其他部分完全分离;
14.2.5 裁判员认为比赛被干扰或教练员干扰了对方运动员的比赛;
14.2.6 司线员未看清,裁判员也不能做出裁决时;
14.2.7 遇到不可预见的意外情况。
14.3 “重发球”时,该次发球无效,原发球员重新发球。
15 死球
以下情况为死球:
15.1 球撞网或网柱后,开始向击球者网这方的地面落下。
15.2 球触及地面。
15.3 宣报了“违例”或“重发球”。
16 比赛连续性、行为不端及处罚
16.1 除规则 16.2、16.3 和 16.5.3 允许的情况外,比赛自第一次发球开始至该场比赛结束应是连续的。
16.2 间歇
16.2.1 每局比赛,当一方先得 11 分时,允许有不超过60秒的间歇;
16.2.2 所有比赛中,局与局之间允许有不超过120 秒的间歇。(有电视转播的比赛,裁判长可在该场比赛前决定变更 16.2 规定的间歇时间。)
16.3 比赛的暂停
16.3.1 遇不是运动员所能控制的情况,裁判员可根据需要暂停比赛;
16.3.2 遇特殊情况,裁判长可要求裁判员暂停比赛;
在残疾人羽毛球比赛中,修理运动员辅助设备(“规则”5.2)可视为特殊情况。
16.3.3 如果比赛暂停,已得比分有效,恢复比赛时由该比分计起。
16.4 延误比赛
16.4.1 不允许运动员为恢复体力、喘息或接受指导而延误比赛;
16.4.2 裁判员是“延误比赛”的唯一裁决者。
16.5 指导和离开场地
16.5.1 在一场比赛中,仅在死球时(“规则”15),允许运动员接受指导;
16.5.2 在一场比赛中,运动员未经裁判员允许不得离开场地(“规则”16.2 规定的间歇除外);
16.5.3 在轮椅式比赛中,允许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有额外的一次间歇离开场地以便插入导管。该运动员应由世界羽联委派的任一技术官员陪同。
16.6 运动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6.6.1 故意延误或中断比赛;
16.6.2 故意改变或损坏球,以此影响球的速度或飞行;
16.6.3 举止无礼或不当;
16.6.4 规则未述的其他不端行为。
16.7 对违犯者的处罚
16.7.1 对违犯规则 16.4.1、16.5.2 或 16.6 的运动员, 裁判员应执行:
16.7.1.1 警告;
16.7.1.2 对已被警告过的一方判违例;或
16.7.1.3 对严重违犯或违犯规则 16.2 的一方判违例。
16.7.2 在判违犯方违例时(“规则”16.7.1.2或16.7.1.3),裁判员应立即报告裁判长;裁判长有权取消其该场比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