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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直播行业的迅猛发展,因直播而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频繁地进入人们的视野,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著作权纠纷。
今天,我们要关注的,就是这样一起主播在直播平台和粉丝一起追剧的案例——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一起虎牙直播平台播放剧集作品被诉侵权案。
2019年年底,爱奇艺公司发现,在虎牙直播平台的“一起看”专区里,有主播开设房间24小时不间断轮播电视剧《琅琊榜》。
在这个未经授权的直播间里,观众无需付费,便可免费观看电视剧《琅琊榜》。而自2015年9月,电视剧《琅琊榜》在爱奇艺视频平台上线以来,爱奇艺平台用户需要付费购买会员资格,才能观看这部热播电视剧。
原告爱奇艺公司表示,在中国大陆地区,爱奇艺公司依法独占性享有通过手机、电脑、机顶盒等新媒体终端向公众传播电视剧《琅琊榜》的权利,以及相应的维权权利。爱奇艺公司发现侵权行为后,认为虎牙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传播电视剧《琅琊榜》的行为,侵害了爱奇艺公司享有的著作权。于是,爱奇艺公司将虎牙公司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主播的行为直接侵害了爱奇艺公司就涉案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在此情况下,虎牙公司作为虎牙直播平台的经营者,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存在主观过错。虎牙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在二审中,虎牙公司主张,涉案直播间系第三方网络用户开设,虎牙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并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履行了采取必要措施的义务,虎牙公司不应承担帮助侵权的责任。
虎牙公司称,虎牙直播平台仅为用户提供网络技术服务,且对主播的直播行为设置了投诉渠道及规范的处理流程,直播平台并不能监测用户的直播行为,但原告并未进行投诉。虎牙公司在收到起诉材料后及时封禁了主播账号,履行了注意义务,不构成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然而,爱奇艺公司进行7次取证后发现,即便涉案直播间未处于登录状态,也长期处于“一起看”频道排名靠前的位置。此外,涉案直播间并非一次性侵权,而是24小时不间断直播电视剧《琅琊榜》。原告爱奇艺公司补充说,虎牙公司与主播之间存在合作关系,享有收益分成,因此,虎牙公司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或者帮助侵权,应该承担一定义务。
经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涉案直播间位于虎牙平台首页的“一起看”频道,处于可被明显感知的位置,虎牙公司应当知晓涉案主播的涉案行为。被告虎牙公司作为直播平台的经营者,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存在主观过错,构成帮助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二审维持原判。法院判决虎牙赔偿爱奇艺经济损失20万元及合理开支3万元,该判决认定事实准确,判决公正。
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裴银州律师分析,本案涉及著作权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虎牙平台未经爱奇艺授权,播放热剧《琅琊榜》,在本案中爱奇艺对涉案作品享有“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主播未经许可播放涉案作品,已经构成侵权。
具体来说,裴银州表示,对于虎牙平台而言,首先,涉案作品位于虎牙平台的热门分类,该频道内还有电影、电视剧、综艺等,个人用户享有版权的可能性极低,平台应当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其次,涉案直播间在热门频道内,直播间关注量较高,且直播间标题还载明了“江左梅郎-梅长苏复仇剧”等字样,结合涉案作品的知名度,虎牙公司很容易发现该直播间中含有侵权可能性较高的作品;最后,虎牙平台能够从直播过程中获取数额不低的分成。虎牙平台应当明知对网络用户理由直播间侵害爱奇艺公司著作权行为,且应当承担相应的帮助侵权责任,一二审法院据此认定虎牙平台侵害爱奇艺公司著作权,并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二部执行主任李兆岭也认为,根据本案披露的信息,虎牙平台之所以要承担赔偿责任,其原因在于,对于“明显”的侵权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在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纠纷中,如虎牙平台的网络平台不仅要履行“通知-删除”的义务,对于“明显”的侵权行为,也要主动采取措施,以发现并制止侵权行为。网络平台应该采取必要措施而没有采取的,就很容易被认定具有主观过错,进而因为平台网络用户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实务中,网络平台通常会在经营过程中设置技术性、制度性的措施以发现及制止“明显”的侵权行为,并形成证明自己“无过错”的相应证据。
法治网研究院注意到,有网友曾经提问,虎牙直播中的“一起看”栏目,主播放的电影是否侵权。而官方给出的回答是:需要申请,涉及到版权问题。可见,虎牙对于规避版权问题,也有一定的重视。
事实上,虎牙直播侵权的案例并非个案。几年之前,虎牙就早早地坐在了“被告席”。而爱奇艺和虎牙的恩怨纠葛,也并非是从近期才开始的。两家公司围绕版权纠纷的交锋,生动注解着“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治实践。
早在2016年,两家公司就曾因虎牙主播播放《盗墓笔记》侵权纠纷案,走上法庭。该案争议焦点在于虎牙平台主播未经授权,擅自播放爱奇艺享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电视剧《盗墓笔记》,虎牙平台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
2020年,这起历时4年的侵权纠纷案终于落下帷幕。当时,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结,最终法院认定虎牙平台采取了合理措施,对于主播侵权行为不存在主观过错,不构成帮助侵权,适用“通知-删除”规则,遂驳回了爱奇艺的再审申请。
为什么较为相似的两个案子,会有不同的判决结果?
对此,李兆岭分析,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之所以复杂,其原因在于涉及侵权行为不同、被侵犯作品不同及网络平台运行机制不同,导致网络平台的注意义务不同,进而在具体案件中,认定网络平台是否具有“过错”时,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形及涉及的方面因素进行判断。“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案件的认定及判断需要以具体的侵权行为、网络平台管控机制、被诉侵权方注意义务及过错为核心进行认定和判断。这两个案件涉及的具体侵权行为、被侵犯作品的类型不同,以及具体的经营模式如是否设置专区,作为网络服务者的网络平台注意义务也存在很大不同,因此,其判决结果不同也存在其合理性。”
裴银州则提醒,当前网络直播平台发展迅猛,各种免费看剧直播兴起,存在很大风险。在直播间播放电视剧或电影等,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许可,主播涉及直接侵权,故主播在进行直播时,要注意规避播放未经授权的电视剧或电影等。而对于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要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加大对直播间的筛查甄别,提供投诉通道等,此外,也可以考虑和著作权人签订版权许可协议,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规避侵权行为的产生。
选题策划/法治网研究院
文/郑淳心、曾霏滢 、沈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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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余瀛波
编辑/黄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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