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关于解除部分公共场所临时性管控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的相关规定,为巩固现阶段疫情防控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经县应疫指挥部研究,决定逐步解除部分公共场所临时性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有序恢复正常出行。自2022年11月27日凌晨5时起,除高风险区、风险点位外,全县逐步解除部分公共场所临时性管控,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措施。
2.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全县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继续压紧压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的防控要求,进入公共场所务必落实“一扫一测三查验”(即扫场所码、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日常消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3.做好隔离人员管控。社区(村)继续实行值班值守制度,做好进出人员测温、验码,查看行程卡、查验核酸阴性证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重点要做细做实居家隔离、健康监测人员管控工作,坚决杜绝风险人员漏管失管,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所属镇(街道)报告。
4.恢复商业场所经营。全县除风险区域外的餐饮单位在落实防控措施后有序复商复市,严格禁止堂食,鼓励打包带走或外卖配送,实行无接触送餐服务;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快递物流、再生资源、加油加气站、药店及生活必需品供应门店有序恢复营业,严格执行50%人员限流。
5.严禁人员聚集聚会。线下50人以上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活动暂不举行,集市、夜市、民俗、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继续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的管控措施。
6.暂缓开放部分场所。全县个体诊所、影剧院、KTV、网吧、线下教育培训机构、茶馆、洗浴、室内景区景点、游泳馆、健身馆、棋牌室等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养老福利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监管场所等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各类宗教场所继续暂停开放,暂停一切集体宗教活动。各中小学具体复课时间由教育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7.加强企业项目管理。从严加强企业和项目建设工地的管理,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建立从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从业人员实行“一天一检”,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落实。
8.有序恢复公共交通。全县公交、出租、班线、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恢复正常运营。对所有乘车旅客,严格落实“一扫一测三查验”,无异常方可乘车;公共交通工具按照正常载客量50%的标准控制乘客人数,严格做好车辆清洁消毒工作。
疫情尚未结束,防疫切莫大意。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防控规定,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科学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社交距离,勤洗手、勤通风,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构筑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
本通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大荔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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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二三里